【摘要】:關于撤回湖北高展達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行政許可的決定鄂建審告〔2022〕379號湖北高展達工程設計有限公司:2022年1月,你單位...
關于撤回湖北高展達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行政許可的決定
鄂建審告〔2022〕379號

2022年1月,你單位通過承諾方式取得了我廳核準的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甲級、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甲級資質。2022年7月,我廳向你單位印發了《關于將企業和個人業績錄入監管平臺的函》,督促你單位履行承諾,在2022年9月30日前將前期申報上述資質中涉及的所有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按要求錄入相關監管平臺。你單位逾期未按要求錄入,且經業績項目所在地省級住建主管部門核實,你單位前期申報上述資質中的部分業績內容與實際不符。我廳于2022年10月27日向你單位送達了《撤回行政許可意見告知書》,你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依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第二十五條等有關規定,我廳決定依法撤回你單位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甲級、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甲級、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行政許可,因資質撤回產生的一切風險及法律后果由你單位自行承擔。
如對本決定不服,你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關于延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時間的通知
廳頭〔2022〕2383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ǔ牵┙ň?、行政審批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和我廳“證照分離”改革的有關要求,結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精神,我廳決定將《省住建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廳頭〔2022〕1342號)明確的試點時間延長至住建部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之日。
同時,為加強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個人業績、企業業績的核查工作,請各市州?。ǔ牵┙ň置鞔_本單位具體負責工程勘察、設計、監理資質業績核查的承辦部門及聯系人,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將信息表(見附件)報送我廳行政審批辦公室。